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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 - 水污染防治:137 筆

71. 103.04.02 核釋「石油化學業放流水標準與化工業放流水標準所定高含氮製程管制項目之限值適用條件」 行政規則
72. 100.03.30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解釋令:核釋向本署公告委託之機關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排放許可證」之「委託」包含「委任」及「委託」之情形 行政規則
73. 100.01.24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解釋令:核釋廢(污)水排放影響涉及數直轄市、縣(市)其文件審查、核發、變更及展延之認定 行政規則
74. 098.10.08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9條「採礦業、土石採取業、土石加工業、水泥業、土石方堆(棄)置場及營建工地設置沉砂池之管理規定」 行政規則
75. 097.05.12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39條、第37條「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設置,及室內貯油場之地上油品貯存設施防溢堤設置管理規定」 行政規則
76. 097.04.10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8條「收集處理逕流廢水處理補充規定」 行政規則
77. 097.02.21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事業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者之管理方式」 行政規則
78. 097.02.20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63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68條「經裁處或自行停工(業)、歇業者,其作業環境之剩餘廢污水處理補充規定 行政規則
79. 097.01.15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置廢(污)水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補充規規定」 行政規則
80. 097.01.14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67條「事業員工生活污水與事業廢水分別處理方式補充規定」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