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41. |
105.08.19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檢舉不法領取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實施要點 |
行政規則 |
42. |
092.05.01 |
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日光燈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發放方式及對象 |
行政規則 |
43. |
113.10.01 |
農藥及特殊環境用藥廢塑膠容器以焚化方式處理作業要點 |
行政規則 |
44. |
111.02.24 |
核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十一項之補充規定 |
行政規則 |
45. |
110.02.02 |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分期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 |
行政規則 |
46. |
108.12.06 |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二項表二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47. |
107.03.16 |
補充核釋「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11條第2款有關責任業者扣抵其製造或輸入之責任物之營業量或進口量所需之不在國內廢棄之證明文件 |
行政規則 |
48. |
100.07.04 |
核釋「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七及公告事項九,有關「消費者權益須知確認單」(表二)及「公告指定電子電器物品販賣業者執行回收清除作業管制聯單」(表三)之書表格式應記載事項之要求,業者製備之書表格式應不得少於前述書表格式內之應記載事項。 |
行政規則 |
49. |
100.06.13 |
核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九條第一款規定 |
行政規則 |
50. |
099.01.06 |
核釋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11條第2款「有關責任業者扣抵其製造或輸入之責任物之營業量或進口量所需之不在國內廢棄之證明文件」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