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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日光燈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發放方式及對象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05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0920031755A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圖表附件:
表一、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日光燈管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表.PDF
表二、廢潤滑油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主 旨:公告修正本署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環署基字第○九一○○九二一九七號
「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潤滑油、廢日光燈直管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用
、發放方式及對象」公告。
公告事項:一 增列廢輪胎項目「內徑二十四英吋以上之廢特種胎前處理補貼費用每
條五○○元」 (如附表,所列金額均含各項稅賦) 。
二 本公告自公告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