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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48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 - 移動源空污防制:95 筆

51. 108.05.07 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補助辦法 命令
52. 105.12.30 電動二輪車改裝使用共通電池補助辦法 命令
53. 104.07.20 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 命令
54. 104.07.20 新購電動輔助自行車補助辦法 命令
55. 096.09.07 高污染老舊機器腳踏車汰舊換新購買低污染機器腳踏車補助辦法 命令
56. 110.01.05 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 實質法規
57. 092.12.05 含硫量百分之○﹒○三五(不含○﹒○三五%)以上及十六烷指數為四十八(不含四十八)以下之柴油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 實質法規
58. 091.01.14 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含硫量百分之0.0五(0.0五%)以上柴油於台灣本島地區,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 實質法規
59. 088.10.05 第一期實施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日期、區域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所有人參加定期檢驗期限 實質法規
60. 088.10.05 第三期實施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日期、區域及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所有人參加定期檢驗期限 實質法規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