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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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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
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源空污防制
移動源空污防制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業務分類:大氣環境 5288 筆
1451.
標題:
一、查加油站主要油氣逸散來源包括油灌車卸油作業、汽機車加油作業及加油機、呼吸閥、陰井及卸油口洩漏等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62976號函
日期:
095.08.08
1452.
標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印刷電路板作業程序,係指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且具有黑氧化、電鍍、外層線路形成、防焊(綠)漆印刷或鍍(焊)錫等製造程序之一者,但僅從事裁切、鑽(鉆)孔加工或組裝作業者不在此限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63104號函
日期:
095.08.08
1453.
標題:
一、查營建工程業主未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規定於期限內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應加徵滯納金;逾期30日仍未繳納者,處罰鍰,並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63174號函
日期:
095.08.08
1454.
標題:
一、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臭氣或厭惡性異味之排放標準包括排放管道標準及周界標準,其中排放管道臭氣濃度之檢測,係直接於排放管道中進行採樣;而周界檢測時之採樣點位置判定方式,則係依該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周界測定係在公私場所周界外任何地點,能判定污染物由欲測之公私場所排放所為之測定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7388號函
日期:
095.08.02
1455.
標題: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暨第64條規定,製造、進口、販賣或使用供交通工具用之燃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燃料種類之成分標準及性能標準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8836號函
日期:
095.07.31
1456.
標題:
一、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適用對象,係指從事積體電路晶圓製造、晶圓封裝、磊晶、光罩製造、導線架製造等作業者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7503號函
日期:
095.07.28
1457.
標題:
一、本署92年7月28日環署空字第0920049182號函釋內容係說明「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之適用對象為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及設計處理量每小時未達10公噸之一般廢棄物焚化爐,因游離輻射之放射性廢棄物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管理範疇,故倘係用以該種廢棄物之熱減容處理設備之焚化爐,毋須符合前揭標準規定,合先敘明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7524號函
日期:
095.07.28
1458.
標題:
一、查本署第8批公告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係指(一)從事塑膠製品之製造,且總設計或實際產量達一千公噸/年以上者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4049號函
日期:
095.07.25
1459.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內,不得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惡臭或有毒物質之空氣污染行為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4867號函
日期:
095.07.25
1460.
標題:
一、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8條規定,新污染源之排放管道高度依該條所列公式計算,該公式為:排放管道出口之有效高度等於排放管道出口之實際高度與煙流上升高度之和(即he=h+△h),其中排放管道出口之煙流上升高度(△h)係包含排放管道出口排氣速度(Vs)等變數在內之函數
字號:
環署空字第0950055116號函
日期:
09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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