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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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12.30 |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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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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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12.05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七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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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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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4.11.14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六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廚餘產生源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及核准之清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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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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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4.10.23 |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止,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之畜牧場可清運廚餘至所在地環保機關指定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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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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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4.01.03 |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原名稱: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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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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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3.11.07 |
廢/停興建焚化廠(爐)申請適用特種建築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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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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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3.10.17 |
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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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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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13.10.08 |
環境部處理垃圾焚化廠發生緊急事件通報及作業要點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處理垃圾焚化廠發生緊急事件通報及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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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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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3.09.30 |
辦理垃圾處理方案及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建設獎勵金執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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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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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3.09.05 |
垃圾能資源回收(熱處理)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
原名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 原名稱:區域性垃圾焚化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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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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