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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申請承租國營事業土地或設定地上權作為廢棄物處理廠(場)審核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5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80078373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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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800
  78373 號函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廢字第 00238
  29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