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91.08.15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10056279F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5627
  9F  號公告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八)環署空字第00
  23138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