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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檢查鑑定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之採樣設施規範(91.08.15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10056279F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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