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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檢測管理辦法第53條第3項「繞流排放經主管機關函文通知放流口改設置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80053119號函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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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80053
119 號函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6006166
9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