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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8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0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01150148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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