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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
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源空污防制
移動源空污防制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業務分類:大氣環境 5288 筆
1651.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四條規定:「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對營建工程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應依其工程類別及施工計畫書所載之工程資料,按收費費率核算應徵收之費額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72966號函
日期:
089.12.05
1652.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四條規定:「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對營建工程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應依其工程類別及施工計畫書所載之工程資料,按收費費率核算應徵收之費額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71766號函
日期:
089.11.30
1653.
標題:
一、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因重大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至建築物、道路、橋樑、管線及其他營建工程倒塌、斷裂或毀損,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屬危險建物而應予以拆除、重建或緊急搶修之工程,得免徵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9591號函
日期:
089.11.30
1654.
標題:
一、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二款石化製程定義,係指上、中游石化工業製程,包括產製各類石油產品、有機化學品、樹脂、塑膠、橡膠及合成纖維原料等產品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8000號函
日期:
089.11.30
1655.
標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其中瀝青拌合程序「乾燥爐」之檢測頻率條件,係以每次運轉之生產時間四小時以下為每檢測一次,每次運轉之生產時間超過四小時以下為每六個檢測一次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73563號函
日期:
089.11.27
1656.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其第六款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內,不得有營造建築物、舖設道路、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9193號函
日期:
089.11.24
1657.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每季應繳費額或每件營建工程核算應繳費額在新台幣一百元以下者,得免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本項規定係考量稽徵之行政成本及簡化行政作業,予以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費可免徵之下限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7995號函
日期:
089.11.22
1658.
標題: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各級防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棄置、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9390號函
日期:
089.11.15
1659.
標題:
廢/停
一、銅二級冶鍊程序署本署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因該製程所使用之燃料(如重油或柴油)含有硫份,燃燒後產生硫氧化物,因此規定硫氧化物為該製程應定期檢測之項目,檢測頻率為每六個一次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7336號函
日期:
089.10.30
停止適用日期:
109.12.30
1660.
標題:
一、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七條,係規範石化製程排放管道應以密閉排氣系統連通至鍋爐、加熱爐或其他污染防治設備,所應符合排放標準
字號:
環署空字第0068675號函
日期:
08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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