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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審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土字第1121091782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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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1210
  9178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800
  09275 號函修正全文 3  點
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200
  32594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並自一百零二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