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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審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4 月 2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土字第1121091782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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