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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4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環部循字第1156106226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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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九日環境部環部循字第 1156106226 號公告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000000786D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2003314
  3A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66348F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