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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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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環境管理
公害陳情與督察
生活廢棄物處理
環境衛生
土壤及地下水
業務分類:環境管理 787 筆
261.
標題: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嚴禁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等污染環境行為以及同條第11款規定,其他經主管機關(本案為台中市政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7798號函
日期:
094.07.06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62.
標題:
居民於住家內堆置一般廢棄物,造成公共衛生問題,影響環境衛生時,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辦理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3451號函
日期:
094.06.23
263.
標題:
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各項規定之取締對象為污染環境行為人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4401號函
日期:
094.06.15
264.
標題:
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擅自設置、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並於廣告物上登載自己或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他電信服務識別符號、號碼,作為廣告宣傳者,廣告物主管機關得通知電信事業者,停止提供該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2748號函
日期:
094.06.13
265.
標題:
廢/停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清除處理成本,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1787號函
日期:
094.06.09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66.
標題:
廢/停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並作適當之衛生處理」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0448號函
日期:
094.06.06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67.
標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0825號函
日期:
094.06.06
268.
標題: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41546號函
日期:
094.06.06
269.
標題:
廢/停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般廢棄物應由執行機關負責清除,並作適當之衛生處理」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36773號函
日期:
094.05.23
停止適用日期:
109.08.24
270.
標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區內嚴禁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行為
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037704號函
日期:
09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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