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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111084659號函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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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110
  84659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2  點;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
  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新名稱: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
  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30029
  703 號函訂定全文 2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