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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十一項之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11021000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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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1110
  21000 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80043
  183 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5
  0095304 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3008424
  8 號令修正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300
  16640 號令修正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90000266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