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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民眾檢舉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團體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5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01055235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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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 1101055
  235 號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