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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石油焦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3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0054924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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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90054
  924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7299  號公
  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