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執行機關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3008808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300
  88083 號公告修正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7008300
  5 號公告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5002868
  4D  號公告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29547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廢字第 006
  2554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廢字第 00344
  12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