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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1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授管字第1137110562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土壤及地下水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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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五日環境部環部授管字第 1137110562 號函
  自即日停止適用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環境部環部授管字第 1127119417
  號函修正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101134827
  號函修正第 4、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8000934
  3 號函修正第 4  點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0005330
  0 號修正全文 6  點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099002422
  0B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九年三月十九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