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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30046001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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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3004600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80063
  22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
  (原名稱:廢棄物輸出許可審查作業要點;新名稱:廢棄物輸入輸出許
  可審查作業要點)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200
  9361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