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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第四批應上網連線申報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數量、貯存方式及清除處理方法之事業機構及其申報方式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4 月 0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88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88)環署廢字第0051592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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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廢字第 0
  051592  號公告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廢字第 00219
  49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