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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循字第111113895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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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循字第 1111138
  950 號公告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102
  0111848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2004445
  9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38456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