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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循字第111113895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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