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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第一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固定污染源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2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20085967G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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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2008596
  7G  號公告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5627
  9 號公告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空字第 007
  7372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203
  76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2)環署空字第 486
  41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