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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第一批至第三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80056205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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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8005620
  5 號公告廢止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300
  94658A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5627
  9E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