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輸送或貯存設備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內容與執行方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10082490A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1
  0082490A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