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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台灣地區除淡水河系以外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河川之水污染管制區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00043540E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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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0004354
  0E  號公告廢止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10052
  245A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