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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土石採取、礦業用地經註銷後,其涉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面積併計累積之認定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20064188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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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20064188 
  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