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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噪音管制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20065143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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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2006514
  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除第 4  條自發布後一年施行、第 5~8
  條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6  款第 1  目、第 3  目、第 4  目、第 8  款第 1  目
  、第 9  款第 1  目序文、第 2  目、第 8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6.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8007817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70013
  8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 條條文;並增訂第 6-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5008760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條;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40007
  6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3、7 條條文;除已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
  行
2.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5)環署空字第 494
  88  號令修正發布第 6、7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1)環署空字第 1
  675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