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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4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121064054D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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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210
    64054D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
    告第 3  條第 28 款、第 9  條第 2  項、第 10 條、第 12 條、第
    13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9.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01079
  351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8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一、附表
  二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200
  323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附表一
7.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90119639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8、9、14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6006813
  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38996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4.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空字第 007
  478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  條附表、 1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空字第 003
  920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條文及第 2  條條文之附表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空字第 166
  6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1)環署空字第 01345
  9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