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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20024943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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