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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電爐製鋼集塵灰延長貯存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環循利字第1126117021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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