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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獎勵民眾檢舉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01025881號函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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