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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分期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1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101006612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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