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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頻率及申報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1 月 2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2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20012343A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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