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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含鉛量每公升○.○一三公克以上之汽油,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燃料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9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1276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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