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核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有關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其製程產出物之認定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00036827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