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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扣留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91)環署廢字第0910014483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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