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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10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66348A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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