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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
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源空污防制
移動源空污防制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業務分類:大氣環境 5288 筆
2171.
標題:
廢/停
廢棄物焚化爐煙囪高度限制,於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並未做特別之規定,依該標準第三條「本標準未規定事項適用其他相關標準之規定」
字號:
環署空字第07211號函
日期:
083.02.05
停止適用日期:
110.07.13
2172.
標題:
有關執行交通工具排放之空氣污染物檢查人員,應具備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者,即應於證書生效日期之後始可執行檢查業務,至於攔車、解說等協助人員,並無一定要有訓練合格證書,惟為避免爭議,建請貴局多派員參加訓練領取合格證書
字號:
環署訓字第03804號函
日期:
083.02.04
2173.
標題:
一、依據法務部八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法82律第二六一四一號函辦理
字號:
環署空字第62125號函
日期:
083.01.28
2174.
標題:
因耐火磚與紅磚原料不同,製成後二者物理化學性質有顯著差異,為不同種類之產品,故耐火磚製程不屬紅磚製程,目前不需申請設置、變更或操作許可
字號:
環署空字第52006號函
日期:
083.01.22
2175.
標題:
執行目測判煙時遇有排放管道排放淡黃色二氧化氮氣體混合於廢氣中,明顯影響不透光率之判定時,應避免採用目測判煙,以儀器檢測為之
字號:
環署空字第02666號函
日期:
083.01.20
2176.
標題:
一、經查貴省煉鋼業電爐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適用之污染源為所有煉鋼、煉鐵及其合金之電爐暨感應爐;○○公司所使用之高週波爐,屬感應爐,為上述電爐之一種,其廢氣中粒狀污染物亦應以上項標準管制
字號:
環署空字第44264號函
日期:
082.12.27
2177.
標題:
本案廢酸再生廠煙囪排氣係為鹽酸回收後之尾氣,該鹽酸回收製程並不屬燃燒過程,其尾氣濃度之計算應以未經稀釋之排氣實測值為之,不需含氧率校正
字號:
環署空字第57635號函
日期:
082.12.15
2178.
標題:
廢/停
違章工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經命其停止污染源之操作、停工(業)或自報停工(業)時,應同時移請工商、建管主管機關依其相關法令處理;其復工(業)或恢復污染源之操作,亦應依上述法令取得合法之工廠登記及准予運轉操作後,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申請污染源試車作業
字號:
環署空字第45312號函
日期:
082.09.11
停止適用日期:
109.12.30
2179.
標題: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私場所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應檢具符合排放標準或其他規定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請查驗
字號:
環署空字第37715號函
日期:
082.08.19
2180.
標題:
一、現行排放標準對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黑煙及粒狀污染物之不透光率,未加以規範其經目測判煙結果之計算及目測煙判稽查紀錄表判煙值記錄方式,易致爭議
字號:
環署空字第21032號函
日期:
08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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