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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分類
大氣環境
空氣品質管理
固定源空污防制
移動源空污防制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噪音與電磁波管理
業務分類:大氣環境 5288 筆
1901.
標題:
一、本署公告第六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規定,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其他行業具塑膠製品加工程序,以廢塑膠、塑膠粒或樹脂等為原料,經模製、鑄製、熱成型或發泡等加工程序,從事塑膠製品之製造,且總設計年產量或實際年產量為五十公噸以上之新設、變更及已設立固定污染源,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
字號:
環署空字第82276號函
日期:
087.01.07
1902.
標題:
一、依據本署公告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率」規定,「其他營建工程」可採用以工程合約經費或施工面積、工期,擇一適合之費率計算空污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82846號函
日期:
087.01.07
1903.
標題:
一、依據本署公告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第二項規定,「營建工程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一日前申請開工者,不屬徵收範圍」
字號:
環署空字第80208號函
日期:
087.01.06
1904.
標題:
一、棄土場開發工程營建工程空污費之徵收應依「期化營建工程」類予以核計,並優先採工期乘以施工面積為費基計算其費額,倘工期及施工面積難以確認,則依合約經費為費基計算有費額
字號:
環署空字第81135號函
日期:
087.01.06
1905.
標題:
一、所提同一建築基地同時興建二建築物,且申請二張建築執照之案例,倘其營建業主為同一人,則可併為同一筆;倘其營建業主為不同之二人,則應分為二筆,分別繳交營建工程空污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81287號函
日期:
087.01.06
1906.
標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內容中「食品製造/處理程序」,係指「從事屠宰作業、油炸作業、水產加工製造、食品油脂製造或飼料製造者」
字號:
環署空字第81889號函
日期:
087.01.06
1907.
標題:
一、所提同一建築基地同時興建二建築物,且申請二張建築執照之案例,倘其營建業主為同一人,則可合併為一筆,核計其營建工程空污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81382號函
日期:
087.01.05
1908.
標題:
依本署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86)環署空字第四三五○四號函函釋,倘新建、增建、修建及改建之建築面積總和除以建築基地面積之值,在百分之二十(含)以下者,可採用建築面積之二倍為其污染面積,取代原費基之「建築基地面積」計算應繳之空污費
字號:
環署空字第80583號函
日期:
087.01.02
1909.
標題:
一、「販賣使用生煤或其它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者,應先檢具有關資料,向當地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合格轉請省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後,始得為之;在直轄市者,應逕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字號:
環署空字第79395號函
日期:
086.12.31
1910.
標題:
一、依本署公告第一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及公告第二批、第三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其公告內容中均列「從事瀝青拌合且具有乾燥爐者」,故瀝青拌合廠、場具有上述製程條件者,不論其為臨時性或永久性,均應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及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
字號:
環署空字第79356號函
日期:
08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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