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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環部化字第1158108793B號令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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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一日環境部環部化字第 1158108793B  號令
  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8800047
  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