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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辦理換(補)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或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3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化字第1078000136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環境用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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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 1078000
  136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038858  
  號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