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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第二期排放管制標準申請審驗合格證明及新車抽驗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5 月 1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10048695號函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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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1004869
  5 號函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空字第 661
  557 號函訂頒;並自公告日實施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環署空字第 0
   0767 號函修正
2.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環署空字第 46755
  號函修正
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9)環署空字第 164
   16 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