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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地方環保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案件成效評比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0 月 0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0960004542號函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公害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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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6000454
  2 號函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20072898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