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2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60095335F號函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60095
  335F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
  0083778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7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