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登記備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4 月 1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60095333F號函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60095
  333F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起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63624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2007415
  3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7  點之附件四、第 9  點之附件五、六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 0
  041955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毒字第 002
  2808  號公告訂定全文 10 點